|
- 起订量 (公斤)价格
- 1-500¥125 /公斤
- 500-1000¥120 /公斤
- ≥1000¥110 /公斤
- 产地:中国 山东青岛
- 发布日期: 2023-06-26
- 更新日期: 2024-08-27
| 主要用途 | 食品添加 |
| 执行标准 | 国标 |
| 生产许可证编号 | SC20144120300771 |
| CAS | 有 |
| 型号 | 食品级 |
| 包装规格 | 10kg/箱 |
| 有效物质含量 | 98% |
| 含量 | 98% |
| 是否进口 | 否 |
呈味核首酸二钠生产厂家 5’-呈味核营酸二钠广家 5”-呈味核营酸二钠价 5-呈核酸二钠用途 5-呈味核营酸二钠食品级报价 5’-呈味核昔酸二钠用量 5’ -呈味核首酸二钠报价本品主要由5’鸟昔酸二钠(GMP)和5-肌首酸二钠(IMP)组成,其性状也与之相似,为白色至米黄色结晶或粉末,无臭,味鲜,与谷氨酸钠合用有的协同作用,鲜度大增。是较为经济而且效果较好的鲜味增强剂,是方便面调味包、调味品如鸡精、鸡粉和增鲜酱油等的主要呈味成份之一·与谷氨酸钠(味精)混合使用,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%-5%,有"强力味精"之称。5-呈味核昔酸二钠:白色至近乎白色结晶或粉末,无臭,有特殊滋味。与L-谷氨酸钠有相乘鲜味效果。味觉阅值0.0063%。易吸湿,吸湿量可达20%~30%。易溶于水(25g/100ml水,20°C),微溶于丙酮和乙醇。
英文:Flavor nucleotides disodiumCAS:5550-12-9。pH值(5%溶液) 7.0-8.5增味剂(鲜味剂)。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-1996)规定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,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%~10%,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,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的味精88%、呈味核昔酸8%、柠檬酸4%;另一组分为味精41%、呈味核首酸2%、水解动物蛋白56%、琥珀酸二钠1%。 若肌昔酸钠和鸟昔酸钠的比例为1:1时,其一般用量如下:罐头汤,0.02~0.03 g/kg;罐头芦笋,0.03~0.04 g/kg;罐头蟹,0.010.02 g/kg;罐头鱼,0.03~0.06g/kg;罐头家禽、香肠、火腿,0.06~0.10 g/kg;调味汁0.10~0.30 g/kg;调味品,0.10~0.15;调味番茄酱,0.10~0.20 g/kg;蛋黄酱,0.12~0.18 g/kg;小吃食品,0.03~0.07g/kg;酱油,0.30~0.50g/kg;蔬菜汁0.05~0.10 g/kg;加工干酪,0.05~0.10g/kg;脱水汤粉,1.0~2.0g/kg;速煮面汤粉,3.0~6.0 g/kg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