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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+G/5’-呈味核苷酸二钠用途资质 10kg/箱
- 起订量 (公斤)价格
- 1-500¥125 /公斤
- 500-1000¥120 /公斤
- ≥1000¥110 /公斤
- 产地:中国 山东青岛
- 发布日期: 2023-09-18
- 更新日期: 2024-08-27
产品详请
主要用途 | 食品添加 |
执行标准 | 国标 |
生产许可证编号 | SC20144120300771 |
CAS | 有 |
型号 | 食品级 |
包装规格 | 10kg/箱 |
有效物质含量 | 98% |
含量 | 98% |
是否进口 | 否 |
[产品用途]1.调味剂。一般与L-谷氨酸钠混合后广泛用于各种食品,加入量约占L-谷氨酸钠的2%~10%.2.5’-呈味核首酸二钠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呈味剂,单独应用较少,常与味精一起使用,混用时鲜味有相乘的作用。我国规定可用于各类食品,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3.可用作增味剂(鲜味剂)。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,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%~10%。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,如种复合鲜味剂组分为味精88%、呈味核昔酸8%、柠檬酸4%。另一组分为味精41%、呈味核昔酸2%、水解动物蛋白56%、琥珀酸二钠1%
+G通过微生物发酵工业化生产取得,因本品主要由5””-鸟首酸二钠和5’-肌首酸二钠组成1:1,与谷气酸钢合用有的协同作用,鲜度大增
途与注意事项
增味剂(鲜味剂)。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-1996)规定: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,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%-10%,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,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的味精88%、呈味核昔酸8%、护檬酸4%;另一组分为味精41%、呈味核昔酸2%、水解动物蛋白56%、琥珀酸二钠1%